机构职责
来源:财务处
更新时间:2023年09月28日
(一)承办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制修订工作。
(二)负责预算管理工作,组织编报中央部门预算、决算和院年度本级预算。
(三)承办预算绩效管理和预算执行管理工作。
(四)负责财务核算、资金监管工作,强化内部控制管理,规范财务行为。
(五)负责内部经济核算和分析工作。
(六)负责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工作。
(七)负责院办全资、控股企业监管工作。
(八)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审计工作,组织开展内审工作。
(九)负责上年度会计档案临时保管及当年会计档案管理工作。
(十)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。
(十一)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