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构职责
来源:行政处
更新时间:2023年09月28日
(一)负责组织制修订行政后勤管理和政府采购实施管理的规章制度。
(二)负责全院综合治理、安全生产管理、消防安全、安全保卫等工作,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。
(三)负责全院资产管理、政府采购管理等相关工作。
(四)承办全院各类用房、设施设备调配、使用、维护、租赁及物业管理工作。
(五)负责公务车辆管理及交通安全管理。
(六)负责食堂及员工用餐管理。
(七)负责在编职工改革性补贴及集体户口的管理。
(八)负责网络设施设备安全运行与维护和通讯设备管理,牵头全院节能减排工作。
(九)牵头全院基地管理,负责制定基地管理办法。
(十)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